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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规范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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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规范管理(2)

这天,正气物业公司副总经理马志兵,手里拿着一些材料找到龚仲办公室,对龚仲说道:“龚主任,我们现在要向局领导打一个内部呈批件,请求在正气园三栋北边临街马路边的绿化带上开一个口子,方便客人上下。这是以前出租门面时承诺了的,对方已经找过多次。请你辛苦一下!”

自从树大明、方建军等人发生案件后,机关后勤保障领导班子调整时,正气物业公司的法人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在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董昕兼任,但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却由马志兵负责。在不到一年的合作时间里,马志兵与董昕很快就成了特殊的哥们,他们关系非同一般,特殊的利益将他们紧紧地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小集团。

自从董昕副主任要求对外发文统一以龚仲的名义进行后,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包括物业公司所有的请示报告等,全部由龚仲以自己的名义经手办理。龚仲从马志兵手里接过那些材料看了一下,边看材料边随意地问道:“既然是出租那门面时承诺好的了,为什么二年多了还没有做?那门面租户这样好说话?”凭自己的经验,龚仲有些奇怪那些租赁户应该没有这么好说话,承诺了的条件拖了这样久还没有落实。

“就是哟,那些门面吵死了,现在还以此为借口不交房租费。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那门面就是不听,天天来吵,我们哪个也做不了主。那门面说当时承租时答应了的,是方总经理口头答应的,又没有文字依据,问方总经理又说没有这回事。我们曾为此口头找过局领导,但他们也没有明确答复,一拖就是二年多了。”马志兵一肚子的话,估计他为这门面的事,可能受了不少委屈。

“那局领导同意没有?”龚仲问道。他知道,在机关里,很多敏感性事件一定要请示局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就如在临街绿化带上开一个口子,势必破坏绿化带的整体结构,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与正气物业公司肯定没有这个权力。而且,对于这些非正常性工作请示事项,一般是先口头请示,在得到局领导同意后,再以文件形式正式报告。一般情况下,不会没有经过口头沟通就很突然送交纸质请示,直接把矛盾上交到局领导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