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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土地换股份?勋贵的另一种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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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此策固然是极好的,可其中却有一处极为不妥。”

皇宫之中,刘备身旁的小太监宣读完了陈谦的奏表后,荀悦便出列拱手道。

“哦?有何不妥?”

“正所谓官官相护,古今同理,前者,我等虽以凌厉手段打击了士族,但恕悦直言,我等的子孙后代难道不会成为新的士族么?出身于科举的官员,和那些书院培养出来的小吏们,难道不是在抱团,组成了一个个小的政治团体么?

倘若给予他们这么大的权力,不出二十年,这些负责官营作坊的管事官僚便会结成一体,上抗朝廷,下祸黎民。此一节,还望丞相明察。”

荀悦的话让在场的朝臣们脸色都不太好,可又无法反驳。他们都是跟随刘备相交于微末的肱股,自然不会坑刘备,可他们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子孙后代。

毕竟,这么大的权力,的确是很容易把人腐蚀掉,他们都是当世名臣,可不希望日后那祸乱天下的奸佞会出现在自己的家族中。

刘备闻言并未出声,而是直接将目光转向了陈谦,以他对陈谦的了解,但凡正事,陈谦从来不会留下过于明显的疏漏,更别说这回还是陈谦本人最擅长的国策大政方面了。

陈谦也没有辜负刘备的信任,事实上,他在做这个规划之前,便已经想到了官商勾结之事。

“仲豫的担忧十分有理,不过针对这个问题,我倒是也有一番浅见,请诸公共同参详。

我认为,朝廷在郡属、州属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应该超过四成,其余六成的股份,则通过买卖或是奖赏的方式,交给个人,如此,在朝廷委派的官僚管事胡搞的时候,六成的民间资本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官员的决定。”

这种方法在后世时颇为常见,但千万别忘了,这里是汉朝,并非后世的法治社会。在这里,特权阶层是合法且正大光明的,普通百姓和有钱无权的小商人,哪里来的胆子去对抗那些官员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