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一刻,伴随着一阵鼓声,贝米斯高地上的战斗终于开始了。
美军第一波发起进攻的部队总共有15个连,全部都是宾夕法尼亚团的民兵。
宾夕法尼亚是美国北方非常重要的一个州,在加上又是首都费城的所在地,所以人民都自有一种为国捐躯的自豪感。
虽然他们在行军途中喊苦叫累,但是到了现在这个关键时刻,士气仍然非常高涨。
他们明知道自己最大的作用就是消耗吸引敌人子弹的和体力,但是仍然义无反顾地举着枪向前走去。
勇敢归勇敢,但是在时代的差距面前不堪一击,他们也就从勇士变成了挡车的螳螂。
线列仅仅走出去十几米,国防军的毛瑟枪就响了,子弹的穿透力非常强,有时候甚至会出现一枪打死三个人的情况。
那一点点虚无缥缈的勇气,被枪声撕碎了,倒下的士兵越来越大,惨叫声也越来越刺耳。
投入战斗的只有第一道防线的国防军,人数大概一千人左右,而且还没有使用轻机枪和迫击炮。但是火力已经很猛了,宾夕法尼亚团的这十五个步兵连很快就付出了数百人的伤亡,但是他们只走往前走了不到五十米。
鼓点变得急促起来,白人士兵们发起了冲锋。
“杀!”所有的军官挥舞着军刀,有些惊慌失措的士兵快步冲了起来。
安东尼·韦恩将军站在高处,看到士兵们加速冲锋的时候,搞到了一些欣慰。
华人的步枪很猛,民兵们还能鼓起勇气冲锋,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然而,当民兵们冲到距离战壕一百多米的时候,国防军的轻机枪小组开火了。
可怜的白人民兵们就像割草一样倒了下去,一些溢出的流弹甚至打到了后面还没有冲锋的线列里,造成了额外的伤亡。
安东尼韦·恩将军和手下的两个团长明显紧张了起来,他们知道华人一种连发枪,但是一直以为那只是步枪的叠加罢了——一把连发枪顶多等于十把步枪,然而现在看到的效果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