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市新区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一个身着军服的国防军军官正在几家热闹的店铺面前徘徊。
这个军官的手里拎着几个食盒,食盒上面印着“稻香村”几个汉字,应该是华人常吃的细点。
一阵徘徊之后,军官来到了一家生意兴隆的绸缎庄。
因为女客太多,所以军官犹豫了一下,才走了进去。
“哟,军官老爷,大驾光临,您……”站在门口的店小二的那一套生意经还没有说完,嘴巴立马就闭上了,因为他看到这个“国防军老爷”穿的竟然是一身上校军衔的制服。
要知道,整个国防军佩戴上校军衔的人不足十个,个顶个都是响当当的人物。
这个上校不是别人,正是刚刚才费城回到约克市的利雄鹿。
国防军不少见,但是国防军的军官很少见,店里的顾客和小二顿时都愣在了原地,一时竟然不知道是走还是留。
几年前的光复战争让国防军士兵成了“最可爱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
更不要说利雄鹿还是一个正值壮年的上校了。
利雄鹿当然没有注意到周围众人突然突然“掉线”的表情,他有点僵硬地来到了柜台前面,探头探脑地看了看之后,指着那些五颜六色的布匹说道:“蓝色的和粉色的,每一样给我来三米。”
利雄鹿的声音不大,那个眼尖的店小二已经从门口跑了过来,一边给利雄鹿扯布,一边奉承着他。
“您的眼光真好,这两种颜色是我们这里卖得最好的两种颜色的布,不管是做衣服还是做被面,都是又洋气又好看,很多国防军的军官老爷都喜欢买这两种颜色的布。”
店小二的话喋喋不休地顺着,但是利雄鹿的反应却有些木讷,甚至有些局促。
这六七年的时间,利雄鹿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国防军里度过的,穿衣吃饭都不中用自己操心,对普通人的生活了解得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