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雷斯如实将原话带给了利雄鹿和刘二。两人既喜悦又鄙夷,如果以后他们碰到的敌人都是这个德性,那就太好了。
“一营休息,二营警戒,虽然他们认栽了,但是千万不能让他们溜了。”
“溜不了,真把他们放走了,我们两个就带着脑袋去见统制吧。”
一夜无事,转眼就到了第二天。
一大早,利雄鹿和刘二早早地收拾妥当,全副武装地站在队列的前面。
虽然身后的两个营前一天经历了一场大战,但是士气高昂,看不出一丝的疲倦。
现在只要利雄鹿一声令下,他们可以在半个小时内拿下面前这个讨伐军的营地。
但是统制说了,没有必要付出无谓的牺牲,三利军每一个士兵的生命都比白人的将军的命珍贵一百倍。
大约八点钟的时候,讨伐军营地的大门被缓缓地拉开了,紧接着就看到四五个大腹便便的白人一路小跑从里面出来了。
利雄鹿和刘二对视一眼,决定按原计划行动。
两军此时相聚不过二百米,但是他们足足用了一分钟才跑过来,达到的时候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利雄鹿刚才的想法变了,根本用不着半个小时,一个冲锋,十分钟就能把敌人解决掉。
兰帕德一边擦着汗一边偷偷观察眼前这支莫名其妙的叛军。
从肤色上看,大部分是印第安人,少部分是黄种人,搞不懂他们怎么会混到一起去的。
这些叛军的头发非常短,几乎和自己的光头有得一比。
在他的印象中,不管是华人还是印第安人,奇特的发型有很多种,但是绝对没有这个样子的。
兰帕德还注意到了他们的枪,确实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步枪,又粗又短,看起来确实比肯塔基长步枪的威力要大。
利雄鹿和刘二知道兰帕德在观察他们,但是他们并没有阻止,让他们看清楚了也不是一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