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各有千秋吧。”
“末将和公孙将军切磋了三次,三次都是不分胜负。”
李重诩认真答到。
在越国行伍中,秦翦,典横山,还有白秋狄等诸多将领,都不是李重诩的对手。
不过公孙龙的武艺,也是十分出众。
在他加入越国行伍之后,已经可以和李重诩打个旗鼓相当。
越国诸将中,单以个人勇武来算。
李重诩和公孙龙,并列第一。
在两人之后,典横山和赵武戎的武艺,又比其他将领稍微高一些。
典横山是因为天生神力,膂力惊人。
赵武戎则是因为,自幼在赵府上就跟着众多武师学艺。
加上他天资聪颖,隐隐有几分博纳百家的意思。
“重诩,微服私访时,叫我公子即可。”
项庭一面前行,一面随口说道。
“是,公子。”
李重诩抱了抱拳,躬身说道。
“这龙雀城虽然是商贾之城,但此地的民风到是颇为彪悍。”
项庭行走在龙雀城的街道上,口中十分随意的说着。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地方有很多武馆,铁匠铺,还有兵器阁。
街道上的王孙公子,手上拿的最多的不是折扇,更不是香囊,而是挎刀佩剑!
“确实。”
“若非亲眼所见,属下也不敢相信,在商贾之城中会是这般光景。”
李重诩心中,也是有几分惊讶的。
天底下有两种人,往往是没几分力气的。
一种是读书人,一种便是生意人。
但在这龙雀城中,无论是读书人,还是生意人,看他们走路的模样就知道,基本上都会几手庄稼把式的。
项庭和李重诩穿过一条小巷的时候,不由停了下来。
这地方,竟然有两个女子,再和一群大汉大战!
准确来说,是那个身上穿着一袭粉红衣裙的女子,手持三尺青峰,再激斗一群恶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