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读书人们从未遇到过今天这样的局面。
他们翻阅了古籍,查找了先贤的圣典,无论如何都找不出一个议法院这样的存在出来。
自古立法,皆为君王一言堂,皆为君王而立法。
所以才说是王法,而不是说民法。
王法的本质就是君王的法,君王言出法随。
可是议政院这个存在,实属奇怪,他居然在每一个行政衙门设立两个议法官。
立法的发起是从上而下,但是立法的程序,却是从下而上。
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以宰相为首的东府,在立法上完全失去了权力。
众所周知,税收归东府管。
例如现在东府觉得民间出现太多商业漏税,严重影响了朝廷的税收,原因是商业法存在漏洞,但东府却不能自己修改商业法了,而是必须提交给议政院。
这就出现了一个让一部分人坚决反对的问题:东府失去立法权,商业法存在漏洞,东府想要修改,必须走流程到议法院,议法院在召集议事,这个议事的过程就非常复杂了。
复杂到议法院让各路的州府、县提修法意见,然后再议事,再最后投票做出决定,做完决定后,再组织专门的人修改法案。
修改完后,再提交审核,初审由议法院审,复审由东府和议法院联合审,终审到皇帝陛下那里。
一整套下来,快的话一年,慢的话十年也说不定。
于是立刻引起了一批人的强烈反对。
这批反对的人到底有多少,无从得知,但是反对的声音,在短短的半个多月时间迅速壮大。
理由也很简单:如此这般,朝廷想要解决民间问题,会被束缚住手脚,使得问题没办法得到及时解决。
从解决问题这个出发点来去反对,这个反对理由,不是那么容易推翻或者被怼回去的。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到了靖康二十年六月,正是夏风含波,青莲浮绿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