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柱知道,这片山区方圆几百里自古匪患严重,这些地方志里面记载的多是不同朝代的成名土匪领和围剿官军之间的活动,字里行间透出一股血腥气。
这里的土匪分两类:一类是业余的,白天种地劳动,割草、砍柴,对上孝顺父母对下呵护妻儿,乍一看百分之百的良民。到了晚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约上几个亲朋好友起出藏匿的刀枪找个背静处就开始了“夜生活”。遇有走夜路的客商,无论有无财物一律杀死为的是不留活口以免后患。尸体也要弄到僻静处埋掉不留半点痕迹。劫得财物一律平分补充家用。这种土匪隐蔽性极强又心狠手辣,他们做事不计后果,打生下那天起就没人告诉他们世界上还有良心一说。在他们看来人的生命和蚂蚁的生命似乎没什么区别,他们没有犯罪感,只认为这是正常营生,和种地砍柴一样。他们即使了大财也不动声色,照样衣衫褴褛的扛着锄头种地,因此很难抓住他们的把柄。
不过,到了明清时期,华夏大地上这类土匪虽然还有,但是总体上已经很少见了。
另一类土匪属专业型,他们天生就不喜欢过安分日子。一到好人群中就找不到感觉,你若用好人来称呼他他会觉得你在骂他,非跟你急不行。他们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内部等级森严有自己的王法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是非观。他们分工有序各负其责,充满“敬业精神”执著地保持个人崇拜传统。土匪头子意志是不可违抗的。
好像当年的梁山好汉,他们一个匪窝就是一个小社会,甚至还有内部货币流通。这类土匪和中国大部地区的土匪无大区别,无非是杀人越货绑票勒索,大清末年开始贩卖点儿烟土什么的没什么特色。但近来大批的国民党散兵游勇进入了这个地区,这些国民党和原有的土匪团伙混到一起,这样一搞就变成了带有政治色彩的武装团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