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惊讶的看着老人。
如果他刚刚没有听错的话,老人说,让小女孩跟着自己为奴。
为奴。
在南梁,为奴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在南梁,一旦为奴,那么主人对其便有了绝对的生杀权力。
即使主人失手将奴仆打死,最多只要赔偿一些钱就可以了。
但是奴隶一般是没有家人的,有家人的本身也差不多就是奴隶,而且一般是属于同一个主人名下。
也就是说,打死一名自己名下的奴隶,基本上不会受到处理。
只有在打死其他人的奴隶时,才会要赔钱。
奴隶的性命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事情。
为奴者不但生命安全没有任何保证,就连将来娶妻生子这种事情,都必须经过主人同意。
而且奴隶只能和同样是奴籍的人一起。
更何况,奴籍生下的孩子,无论男女,全都是奴籍,即这些人天生便是奴隶。
这代表着,一旦成为奴籍,就不是一个人成为奴隶,而是自己的子孙,世世代代都是奴籍了。
除非可以得到主人的同意,不然,其和其的后代会一直都是奴隶。
所以在南梁,除非真的到万不得已,不然很少有人会选择成为奴籍。
而如今,老人却说,希望让小女孩成为自己的奴隶。
而求的,不过是让自己给小女孩一口饭吃。
当然,王华也明白,老人是希望通过把小女孩卖给自己,从而让她可以活下去。
如果不是没有办法,老人也不愿意自己的孙女成为一名奴隶。
但是他没有办法,如今他已经快六十岁了,而整个家的生活,靠的便是他时不时给人写信,赚的那几个钱。
这些钱只能勉强维持三人饿不死的状态,更何况,他老伴还有病在身。
自己赚的大部分钱,都买了药。
最近一段时间,他已经感到自己的身份越来越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