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襄叹了口气,这个史阿,怎么说他好呢?
连句话都没搭上,只因敬佩别人品德,就奔波两千里,确实有豪侠之风,赞一句真君子,义薄云天什么的,一点都不过分。
可是,要带一个三岁的娃娃远行两千里,这可是古代,这么小的孩子,活下来的几率不高。
孩子被他单独带在身边,说明亲人是不同意的,他肯定是用了不光彩的手段。
现在丢了孩子,家里的亲人不知道有多么焦急,看护孩子的仆人,也不知道被打死了几个?
谁也没惹他,无妄之灾啊。
这人,思虑不周,想一出是一出,冲动,逻辑与常人不同。
这就是江湖气吗?
轻生死,重然诺,热血豪情?
逞英雄,任意气,不计得失?
写在诗篇里的美好词汇,怎么放到现实生活里面,就显得这么苍白,这么格格不入?
刘襄又叹了口气。
“卢公在昏迷之中,念叨了一句幼子的名字,你就赶了两千里的路,要为他达成心愿,让他走得安心。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义气,心中豪气干云,特别感动?”
“郎君夸赞,某惭愧,不敢当。”史阿嘴里说着惭愧,可神色中却露出自得之态。
刘襄无语,我在夸你吗?
这人绝了,他脑子有坑啊。
刘襄压了压心中的火气,平静的说道:“卢毓今年三岁,从幽州赶往洛阳,这一路,必定是疾驰颠簸的,你会照顾小孩吗?三岁的娃娃,能挺得住吗?你到底是要完成卢公的心愿,还是要卢公白发人送黑发人呢?”
这次史阿终于听明白了,这话不是在夸他,这人说话绕着弯,一点都不爽利。
史阿嘴硬的说道:“子为父尽孝,天经地义。”
大汉以孝治天下,这话真没法反驳,刘襄也不反驳,他另起话头,说道:
“卢毓身边无人照顾,家人是不同意的吧?你拐走别人骨肉,按律当斩。打着为别人尽孝的名义,行骨肉分离之事,可不是君子所为,史郎不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