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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 过去的夜蝶,如今的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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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日同李旷等人闹掰,夜蝶便离开了牛家岭,随后一路向着东南方行去。

兜兜转转一个多月,夜蝶便来到了东海县一带。

此时夜蝶已经花完身上的银子有几日了,吃饭成了她最头疼的问题。

平日里白天,夜蝶会试着找些人家去讨吃食,若是能够讨到,便能顺利撑上这一天,但若是讨不到,就只能夜里摸进别人家偷一点,属实有些狼狈。

夜蝶是个杀手,唯一的强项就是一身的武艺,如果她愿意的话,完全可以靠这身本事干些无本买卖,吃穿自然是不用愁的。

但夜蝶不愿意,一是因为她不想当劫匪去欺凌普通百姓。

二是因为不想引起官府的注意,从而让李旷等人发现自己的行踪。

三则是因为魁星阁,别看她在楚商国境内,北夏国魁星阁的密探照样有耳目遍布,如果被魁星阁发现,他们一定会派人来追杀自己。

夜蝶正发愁该找个什么活计养活自己的时候,忽然遇到了曾闻海一家。

曾闻海一家四口出去游玩,回城的路上无意间遇到了暴民,尽管曾闻海带了不少下人,但暴民的数量太多,瞬间令他们无法招架。

就在这个时候,夜蝶及时出现保护了曾闻海一家人。

获救后的曾闻海一家十分感激,立马就要给夜蝶一些银两作为答谢。

但夜蝶却没有收下银子,而是向曾闻海自荐,表示随后一路上可以担任他们的保镖,安全将他们送回东海县。

因为夜蝶心里非常清楚,银子总有用完的一天,而自己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份普通且稳定的差使,既可以养活自己,又不会暴露。

对于夜蝶的自荐,曾闻海一家人自然是求之不得,于是立刻聘她为护院,一起回了东海城。

也就是这个时候,夜蝶改名换姓成了朱砂。

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夜蝶的手腕正面有一颗较为醒目的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