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
郑轩就站在一艘大船上,举着一把弗格森步枪后装来复枪,瞄准远处的一只正在休息的海鸥。
屏住呼吸,随后扣动扳机,“砰!”一声脆响,只冒出火光之后,只有微弱白烟,那只海鸥立刻倒下了。
顿时引发喝彩。
而旁边观看的伯蒂·巴特莱与翻译官,先是微微惊讶了好一下,然后拍手叫好,“尊敬的郑轩先生,你的枪技可比一般的神枪手厉害,我估计这里到那里也有两百码。”
接着便是目光贪婪的看着,郑轩手中的枪,似乎准备商量让自己赠送一些。
郑轩也与他客气一番,跟着介绍道:
“这把枪,名叫弗格森后装来复枪,英吉利制造的。虽然射程远,但造价非常高,所以不是英军主流装备,只能用于打猎。若是有需要可以向英吉利购买,相信他们很愿意。”
然后把来复枪收了起来。
这枪只有其实只有一百四十七米的准头。不过用上无烟火药就不一样,二百三四十米以内都能精准射杀敌人,这是无烟火药带来的好处。
郑轩让人把他们带去参观其他地方。
自己则悠闲地到处乱晃,不过这时候,三叔在一旁松了一口气道:“幸好你没有卖给他们,不然他们会以为你卖假货。”
“我不傻,娘的死红毛。最多也是把来复枪高价卖出,那些火药自己可要留着用。”郑轩淡淡说道,多少痞子气。
“你还是省着点吧,这所谓的无烟火药,其实只是一个残次品,要是稍微动作大就会爆炸…
三叔可不敢生产,前几天有个工人手都被炸断了,现在材料还埋在土里,不敢动…
而且你手中所谓的来复枪,虽然射得远,但只需十几发,基本膛线就被磨平。再打多几下,基本与滑膛枪一样,最多只有五六十步准头。”
三叔拿着那只来复枪,指着枪口给郑轩看。只见齿轮状的膛线开始被磨得圆润,要用手扣一下,满是灰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