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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章 达不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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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尔说道:“阁下,您的条款过于苛刻了。”

李肇基则是回应道:“好吧,那么我再给一个条件供你们选择........。”

在他说着的时候,莫德尔已经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纸笔进行了记录,李肇基说道:“如果你们不想贷款给我,那么我的条件就是,你们不能与大顺进行直接的贸易,荷兰商船最多只能抵达旅顺港进行贸易,你们不仅需要在那里缴纳税款,我还要限制你们的货物种类。

你们不能把棉布、瓷器、钢铁、丝绸、粮食这些卖给大顺.......。”

莫德尔记录着,嘴上立刻回应:“阁下,这比另外一个条件还要苛刻。”

李肇基说:“没有办法,我需要保护我的利益。”

现在的东方大陆,三国并立,李肇基是无法切断荷兰人与大明之间贸易的,毕竟双方都有充足的意愿,李肇基的阻止最有可能是引发战争。实际上,荷兰人与大明之间的直接贸易,对东方商社造成不了重大利益损失。

李肇基是担心,荷兰人如何运用他们从大明得到的商品。如果说,荷兰人买到的大明商品是运到欧洲去,那李肇基一点也不会限制,甚至还会鼓励,但荷兰人必然会用这些商品进行港脚贸易。

这些商品会被荷兰人卖去日本、大顺、满清以及南洋诸国。

每一个市场,都是有限的,当荷兰人把明国商品卖到日本,必然导致大明商人卖去日本的货物减少,货物减少,大明与日本长崎之间的船只就会减少,船只减少,直接与船只数量挂钩的行水令牌就会减少。

而如果卖去大顺,那么东方商社对大顺进口货物的垄断就会完全的消失,而这是在三国时代,李肇基拓展的主要利润来源。

所以李肇基才给出了这样两个条款,后一个条款,直接让荷兰人无法涉足东方商社垄断的贸易范围。而前一个条款,则是会极大的限制荷兰人的利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