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人问国之富,即数马以对者何?盖事在戎。其戎始轩辕。其马载甲士,代涉劳,备边御辱,足折冲,斯力之大,斯功之美,可不爱育乎!所以古人先马而钱粮,故数马以对。马之功不但备戎事耳,若使君有道,则马之力牵犁耜驾粪车,辟土沃田,其力甚焉,所以古重之者为此也”———明太祖朱元璋
太祖高皇帝是马上皇帝,十分了解马匹的重要性。因而设了御马监、两京太仆寺、行太仆寺、苑马寺等一系列机构管辖马政,其中真正起到核心作用的,是负责民间养马工作的两京太仆寺。
为了推行马政,他决定寓马于民,鼓励民间养马。民间养马之法共有三种,分别为计户制、计丁制、计亩制。计户制,北方五户、南方十至十一户养马一匹;计丁制,每十五丁养马一匹,若超过十五丁,则养马二匹;计亩制,一匹公马对应五十亩地,母马翻番,领养者可以免除上缴公粮。
养马的农户可以豁免一定的钱粮,太祖觉得这种养马方式,于民于国皆有好处。然而,最终却成了向百姓转嫁负担的暴政。
官府交给农户一匹母马(骒马),明年农户必须交一匹小马,这实际上已经达到了种马的繁殖极限。母马不死,农户就得年年交幼崽。但谁能保证母马年年怀孕,且必须生产呢?官府不管那一套,交不上,就得赔偿。
官府把良马寄养在农户家,没有谁能保证马匹没个头疼脑热、生老病死。官府不管那一套,“凡马匹倒死及孳生不够数者,则必须按照市价进行赔补”,动辄二三十两甚至五六十两,相当于一般中等家庭全年的收入。“民间官马为累,一马在家,朝夕喂养,至缚其身,不得奔走衣食”。
十来户共养一匹马,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谁家男丁多、势力大,就不用出钱出力,谁家男丁少、孤儿寡母就多干活的现象。“有丁多之家倚恃豪强欺压良善者,令丁少人户一般轮养,靠损小民,甚至略无人心,着令幼儿寡妇笃疾残废一概出马备钱,有伤风化”。这样一搞反而增加了穷苦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