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快,打的真是痛快,我老李这辈子头一次打这么痛快的仗。火箭筒加Ak47太好用了。”
在总指挥部转移的路上,李云龙骑着高头大马,跟陈浩并肩而行。
他在吹嘘率领一营打的那场伏击战,因为确实有吹嘘的料。
敌人是三百多鬼子,乘坐八辆卡车,在经过他们伏击地点的时候。
三具火箭筒一起发射,打头打尾打中间,直接炸掉了三辆卡车,整个车队都被堵在中间动弹不得。
轻重机枪开火掩护,李云龙直接带着突击队的人上了。
五十支ak四七形成的火力,是单发栓动步枪所不能比拟的。
下车的日军还没有来得及构筑防御阵地,便被铺天盖地射来的子弹打死了。
李云龙甚至都没有展现一下他刀法的机会,三百多鬼子就已经完蛋了。
“你知道吗?楚云飞那家伙站在后边都看傻眼了。”
李云龙得意一笑:“我看得出来,他羡慕咱老李的武器,五十支机关枪他可能拿得出来,但能有咱们这么奢侈吗?”
当然不能,轻机枪能起到班组支援火力的作用。
楚云飞能凑得出那么多轻机枪,可若是都集中在一块,其余部队的战斗力的降一大截,是得不偿失的。
幸福感是对比出来的,这一比较,李云龙简直爽歪歪了。
陈浩笑着问:“那你就没发现,这样的配置有哪里不对吗?”
“哪里不对……”李云龙沉吟道:“感觉捷克式轻机枪不香了,都比不上ak四七。
还有就是重机枪差点意思,主要是数目量少,都赶不上ak四七的火力压制。
可问题是ak四七的子弹威力差点,又没有重机枪那个压制力强。”
这是没上过军校的人吗?
还是说李云龙天生就有打仗的天赋,无师自通。
陈浩不得不承认,李云龙对战争的敏锐性实在太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