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七月流火,可今年庐江的夏天却不怎么热,碰上了久违的凉夏!
但即使不如往年燥热,在庐江太守府的水榭庭院一角,下人们依旧是将厢房的木墙、门板等拆下,改造成凉厅供主人纳凉。
太守一家卧于榻上,一边欣赏皎洁的明月和庭院内的景色,一边照看出生月余的婴孩。
刘基怀里抱着一对婴孩,心思复杂。
出去打半年仗,回来都该抱小孩了,还是儿女双全!
关键咱才十四啊!
但不要奇怪,早婚早育几乎是所有封建王朝都提倡的观念,尤其是奉行“耕战”的秦汉!
《云梦睡虎地秦简》中记载,秦国女子身高六尺就可出嫁,这甚至都不是按年龄来算的……
汉承秦制,两汉时期,上至皇帝下至黎庶,皆喜爱萝莉!
前汉惠帝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意思就是:女子到了十五岁还未出嫁,罚缴五倍人头税!
前汉昭帝刘弗陵十二岁就和年仅八岁的上官皇后成亲,这其中虽有政治因素,但上行下效,百姓们的观念也肯定会受到影响。
而早婚早育观念直到后汉也没有改变,
《东观汉记》记载,令班超出使西域的汉明帝,其妻马氏,年十三,以选入太子宫,接侍同列而承至尊。
就连大家耳熟能详的乐府诗——《十五从军征》,也从侧面反应民间早婚早育的情况。
男子十五岁出征,若不在此之前诞下子嗣,万一战死沙场一家人岂不是绝后?
刘基十三岁成亲,十四岁生子,这在汉代人眼里只能说是平凡之至嘛!哪家不是这样?
乔氏姐妹依偎在刘基身旁,逗弄儿女。
“夫君,你想好要给孩儿们取什么名字了吗?”大乔一边用手指轻触男婴的脸,一边嗔怪道。
刘基呵呵一笑:“呵呵,此事不急,等父亲和母亲知道了再做决定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