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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一章 华歆与管宁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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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做法的确刷新了人的三观下限,但要说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也是不太公平的。

比如商鞅变法,施行二十军功爵,给最底层的百姓提供了晋升通道,打破了长久以来贵族垄断权势的格局。

这便是林朝看《商君书》,感觉到的那一丝公正的理想主义色彩。

商鞅变法之初,太子犯法,商鞅表示太子是秦国未来的国君,不能处罚,转而便把太子两位老师的鼻子给割了。

要知道当时太子的两位老师,其中一位可是秦孝公的兄弟,商鞅依旧法不容情,有力捍卫了法之公正!

相比之下,儒家在这一点上崇尚世袭罔替,更容易形成阶级固化,这是林朝最不愿意看到的。

这也是法家如此恶劣,林朝也要将其引入学宫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不过看郑玄和蔡邕的态度,应该不会太顺利。

林朝拱手道:“老师、蔡公,难道法家便一无是处?”

郑玄点了点头道:“这是自然,若诸子百家尚有可取之处,法家邪术便应永世封存,终不可出世害人。”

林朝苦笑道:“非是弟子冥顽不灵,只是教化之道,知易行难,治理着天下,终究要靠法度。”

儒家用礼法仁义教化世间的想法固然是高尚的,但未免有些太过于理想主义。

圣人之所以是圣人,因为那是凡夫俗子不可企及的境界。

道德这玩意,始终是用来律己的。

诚然,人心中的道德始终应该比律法高上一些。

一个人若只遵守法律,那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个人渣无赖。

但即便如此,这世间也需要律法来规范人的行为。

依照林朝的想法,最好是儒法并用。

但郑玄却给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说法:“子初,我儒学自有法,何须用法家之法?”

闻言,林朝顿时愣了一愣。

儒家也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