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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奈何为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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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屋内,太史慈有些尴尬看了眼张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母亲前脚刚离开,他后脚便跟着走,似乎有点欲盖弥彰,可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真觉得很不合适。

这几日,他闲暇时多在谷中溜达,无论男女老少,说起阿茉无不崇敬爱戴,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可见她人品之贵重。

他也听说了去年发生在谷口之事,为救万余老弱,亲自领兵出寨杀敌,差点命丧麴义箭下,还有杀匈奴、鲜卑,救回众多汉民,这一桩桩一件件,足可说明,阿茉之仁义胆识,远胜当世多数为官为将者。

还有她捣腾的英格兰长弓、甚至马蹄铁,皆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甚至于对阵型,她也懂得一些,最近又开始让辅卒试着操练什么鸳鸯阵。

以十一人为阵,最前一个举旗队长,后方对称列有一长牌、一藤牌、二狼筅、二长枪、二镗钯和二弓弩。

鸳鸯阵的士兵不需要像斩马刀手和长弓手那样,必须要有十分强壮的体魄才能入选,寨中辅卒即可操练,各种兵器分工明确,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操作,熟练配合,对付三四倍多的敌人,也可轻易取胜。

金鹰卫骑兵、长弓手、鸳鸯阵队,他觉得,如果能把这些人数扩到五万左右,几乎可无敌于天下。

这般忠义礼智信齐全的明主,天下少有,若是男子,他定肝脑涂地效忠,可惜为女子,又挂名黑山贼寇之下,要让他为贼,实是为难。

太史慈轻叹口气,又瞧了眼阿茉,自家母亲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他其实是知道的,但他有自知之明,这样优秀的女子,绝不是他能肖想的。

正想找什么借口离开,张茉先站了起来,“子义兄,你坐会儿,我去帮阿母摘菜,晚上把安仁他们也喊来一起吃饭。”

张茉又不是傻的,知道方氏的意思。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但绝不能用感情来欺骗,这是她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