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数日,唐重的日常都非常有规律。
早期吃过饭后洗漱一番,然后去敲那个装死之人的屋门。
敲上个四五次,等个十几分钟,他不出来,唐重就回屋继续读书。
到了中午,阿秋过来送些好吃的,顺便把唐重换下来的衣服拿回去洗干净。
唐重给其余几人分享,陪阿秋闲聊一番,送走阿秋,继续去敲门。
如早上那般等上十几分钟对方仍不出门,唐重就回屋里继续看书,一直看到深夜,就连晚饭也一边看书一遍吃,觉得困了便熄灭烛火上床睡觉。
俗话说苦心人,天不负。
这一日,唐重吃过早饭,照例去敲门。
没想到,对方的屋门已经是打开着的了。
唐重欣喜若狂,难道此人算是接受了自己?
他站在门口好奇的往里面看了一眼,里面的房间布局与自己的房间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就是在桌上,在地面上堆满了五花八门的泛黄旧书,这使得整个屋子看起来都乱糟糟的。
唐重四处打量,也没见有人出现。
正当他纳闷的时候,一旁却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唐重循声望去,就见一个披头散发,满脸大胡子的邋遢男子,穿着一身破旧的衣裳,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
见到唐重站在门口,他先是顿了顿,停下了脚步,随后便快步走过来。
唐重正想与他打招呼,却不想对方竟直接越过了他。
穿过唐重身边时,唐重嗅到了一股很浓郁的味道,那是长期不洗澡所导致的体味,虽不刺鼻,却也让人不适。
那人穿过唐重之后便径直回到了屋里,反手就要关上屋门,连看都没看唐重一眼。
唐重眼疾手快,急忙用大腿卡住门缝。
那人的脸上,顿时露出一丝惊慌之色。
“这位前辈,我叫唐重,重量的重。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听说您也喜欢读书,所以想跟您交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