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的家乡位于后世的坦桑尼亚一带。
在原本的黑奴贸易当中,黑奴的来源是在西非,但大顺的位置在搁这里搁着呢。
从西非抓奴隶肯定是不太方便的,所以尼德兰人的捕奴船,就到了东非去抓奴隶。
麦克就是这么被抓过来的。
他的家乡。
物产丰饶,不需要进行什么费力的劳作,就可以收获足够吃的食物。
所以,他可以幸福的生活在自己的部落里面,可惜,酋长是一个大坏蛋。
竟然为了几颗亮晶晶的珠子,把他卖给了那些个白皮肤的坏蛋,经过一路漫长的航行后,麦克到达了缅甸的沙廉港口,而一路上,他们当中,已经有一多半的人,死在了航行的路上,麦克清晰的记得,死去的人的尸体,直接被抛到了海水里面。
以至于,他们所乘坐着的大帆船后面,时常跟着一群鲨鱼。
当他到达安南港后,麦克在经过一番挑选后,他身体还算强健,而且没有染上疫病,所以,就被大顺给买了下来,至于那些个身体太过于瘦弱,染上了的病的同伴们?
一想到他们,麦克不由的为他们而悲伤了起来。
这些可怜的家伙,连当奴隶的资格也没有,直接就被拉到了不远处的香蕉林里面被杀掉了。
不过,作为黑奴的麦克,他的悲惨一生,才刚刚开始。
在进入到大顺后,他就被送到了麦子所在这个种植园里面,成了麦子管理下的三十个黑奴里面的一个。
他这个名字。
就是麦子给他的。
因为他之前,名字里面有一个克的发音,而麦子觉得,既然是奴隶,是自己手下的奴才,就应该跟自己姓,所以,就给他起了麦克这么一个名字。
此时,在太阳光的下,手持着农具在忙碌着的麦克,是不由的将思绪,给飘回了自己的家乡,他想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