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那朕回来,待到朕的雄兵练出来了,把烜儿的厂子给给……”
朱由检琢磨了下,自已抢东虏,还有流寇,实在是抢不来什么东西。
流寇有什么?
而东虏呢?
就更穷了!
这么穷的,能抢来什么?
索性,还是抢自已儿子吧!
不过,用抢字还是有些不妥滴!
当爹的抢儿子,哪像句话啊?
而这个时候,陈新甲脑袋很灵光的说。
“陛下,是将怀隐王这的兵工厂给收归朝廷,毕竟,这皇子生产军械,可是不合我大明国体,国法的嘛!”
“对对对,收归,收归朝廷!”
崇祯皇帝猛点头,又喃喃道。
“回头,练出来了十万,二十万的雄兵,届时,平辽平贼,就是易如反掌了!”
“是啊,陛下英明。”
陈新甲与朱纯臣齐齐拜倒在地说。
嗯,二人还真是这么认为的。
褐贝斯火枪的威力。
他们可都见识过了。
这么好的装备,还有那些个足粮足饷,跟边军精锐家丁一样的饷银喂出来,又在皇帝亲自盯着的情况下,认真操练,把自个当成天子亲军的新京营。
有上二十万的话,要是还灭不了人数只有他们三分之一的鞑子。
那就甭混了!
“待到朕一两年之后,雄兵练成日,就是朕御驾亲征,平寇灭虏之时!”
……
崇祯皇帝正在脑子里面憧憬着灭虏平寇的美景时。
锦州城下。
一个黄色的帐篷里头。
一个大胖子,正眉头紧锁捧着一个小碗,小碗里红红的一碗血,不过好在,在流了一碗鼻血后。
这个名叫黄台吉的大胖子,总算是不流血了。
着望着面前顶着躲避雷针头盔,脑袋后面挂着一条金钱鼠尾的几个旗主,他放下精致的瓷碗。
“这个洪承畴,是属缩头乌龟的,一路修那种怪模怪样的沙袋堡垒,每隔五里,就修一座,朝咱们这边杀来,看样子,是不打算管锦州城里的祖大寿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