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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1章 刘平额列克斗智,墨尔根白费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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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不莽,墨尔根汗额列克也不傻,他爹阿巴岱汗生前闯下的偌大名声,可真不是虚言。

同样十四岁就披甲执弓的额列克,也是跟随其父四处征战的老兵。

表面上对“秋风汗”不屑一顾,其实他非常谨慎,帐下从土蛮部逃过来的,参加过那场大战的头目和战士,他都分别详谈过。

他深思熟虑、推演多次,如果他当时在那个战场上该怎么做。

混乱的战场上,只有意志坚定,服从指令的战士才能有效发挥出战力。

人多没用,部落的核心战士才是真正破敌依靠,这个道理他十六岁时就已经非常清楚。

面对火枪犀利的“秋风汗”拉开距离就是活靶子,骑弓的射速快,但是射程和威力根本没法跟火枪比。

“秋风汗”麾下的火枪不用火绳,还有一种短手铳,和扔出去会炸的掌心雷,这对他来说也不是秘密。

“秋风汗”真正犀利的,决定战场胜负手的,并不仅仅是上面这些武器,而是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号令之下,无有不从,前赴后继,这也是让他无比胆寒的对手。

他手下真正能做到如臂使指的,只有最核心的五千铁骑,是他坐稳大汗位置的真正力量来源。

怎么办?凉拌!

打近战,打消耗战!

是的,这就是墨尔根汗额列克想出来的笨办法,但是非常有效。

漠北铁骑的优势是什么?兵多将广,主场作战,而一路奔波两千里之遥的“秋风汗”真正的主力就一万人不到。

五个打一个,行不行?两个换一个,行不行?

“秋风汗”最犀利的就是那一营具装甲骑,这个没法子,喀尔喀部砸锅卖铁也凑不出来。

如果那么容易就搞出具装甲骑来,草原上早就重新一统了,就这他的五千甲骑半数还是皮甲,只是漆成黑色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