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哈斯伯爵收到回报,前方佣兵侦察骑兵,正和敌人优势骑兵发生遭遇战。
伯爵大人不惊反喜,这说明什么?敌人不是愚蠢的土拨鼠,能横跨几万里侵略新墨西哥城,怎么可能一点防备都没有。
如果真是安安静静,反而说明敌人必有阴谋,不过到现在才发现敌情,敌人任何布置也来不及了。
按照他的想法,大军来袭,放出骑兵骚扰,城内肯定慌成一团,在绝对优势兵力面前,依城坚守是唯一的对策。
野战?算他五千,城不要了,全军出动又如何?他手里可是有万五大军,打不死他。
“全军收缩连队距离,加快行军速度,攻下墨西哥城,狂欢三天!”
大军出动还带着大炮和辎重,每天行军也就在四十里左右,从韦拉克鲁港要塞出来,都十天了,原本士兵的**逐渐消退。
罗哈斯伯爵指挥作战不敢说怎么样,但是作为高级贵族,对操弄人心这一块还是非常有心得的。
这个相当于屠城令的命令,一直留着不宣布,就是留在后三分之一的路程。
果然,随着近卫传令骑兵,举着伯爵大人的旗帜在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行军队列来回一宣布,整个西班牙远征军士气立马爆棚。
“维瓦(万岁)!西班牙!”
长龙一般蜿蜒在公路上的西班牙远征军,欢呼如雷,口哨阵阵,对普通的士兵来说,这特么才是最实惠的。
前方六个小队,一百五十名哨旗的损失,没人在意,包括佣兵团的团长,他自己的嫡系又没死,派出去的都是刺头或是老油子。
装备都是人家自己买的,团长也没花钱,这年头想当佣兵的人不要太多,不缺人手。
佣兵骑兵团整体原本就是行军最前列,谁让他们收了钱呢?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时候自然要好好表现。
以十个小队组成的两百五十多名骑兵中队为小集群,迅速强行前冲,果然敌人的骑兵小队只敢远远的监视,再也不敢上前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