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婉这几日一直都住在桃湾。
只在八月十六那日回了一趟县城。
府衙给的一百一十五亩地契,却是还没有付钱的。十六这日,她去桃林县衙缴了款,还结识了霍炳成的妾室赵氏。
赵氏陪着她在衙门偏厅里吃了半日茶,手续都是张五六与几个书吏一起办的。这里是霍家的地盘,孟小婉甚至都没问过一声,赵氏怎么说,她就让张五六跟着照办。
黄里正家里的一百一十五亩水田换来了黄家父子只发配三百里的结果。而黄家之前打通了关系,在县里的户薄田册上,他家上好的水田都写的是下等旱田,每年只上交县里几担谷子就了事。
这回官家收了去,也是按“旱田”收的,届时上下笔墨一动,经手的书吏和班头都能分润不少、甚至霍炳成他爹还能拿大头。
可黄家的案子却突然被郡中接了手,与宋家并案处置,县里的文书还不及动手脚,黄家的地契就被府衙收了去。本来都以为这这些好处是必归了府衙那班人的,谁知道太守、同知居然同时批条子将这些“旱地”酬卖给了那张信之。
既然是酬卖,这个价格又依律要再低三分,一亩上好的水田张家竟只花了三两一亩的均价。
孟小婉得过张哲的嘱咐,张哲从现代弄来的四百两九六成色的白银全部留在了户房,超过定价五十五两。
不过赵氏和一干书吏都视为寻常,很自然的收了四百两成色好到爆的银子,给孟小婉开出了三百四十五贯的完款证明。
回到桃湾后,孟小婉就忙了起来。
这新增的一百一十五亩地,其中有六十多亩是黄家人佃种的,其余的也是张姓人在佃种。
大家一听这地以后归了张二郎的家里,一帮子佃户就眼巴巴的来到了张家的院子外听招呼。
这是怕夺佃!尤其是那些黄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