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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亡秦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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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灭齐时止,耗时10年陆续兼并了六国,继而于始皇帝二十八年(前219年)开始平定南方百越。

从此,秦王天完成统一大业,进入了帝国时代。

秦王天灭六国后,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 遂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所以自称“始皇帝”“祖龙”。

同时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管理国,乃称皇帝。

并继续执行孝公变法以来商鞅的法家政策,加强君主专制,削弱旧贵族势力, 提拔由军功而上升起来的贵族。

秦帝国的土地所有制基本上仍维持西周的“王有”土地制, 而变“王有”为“国有”。

秦王天三十一年(前216年)命令全国农民自报占有田地的实际数额, 以便征收赋税。

又实行即使是平民,只要有军功也可授予土地及爵位。

虽然秦国在商鞅变法时施行了“授田制”,农民的土地名义上是国家所有、私人耕种,但此举让全国百姓实际占有了原来“王有”的土地,不久之后便演变成了农民和官员们都可以自由地买卖田地,所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最终便利了私有土地的发展。

秦始皇废除分封制以后,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

初分全国为36郡,以后随着土地的扩大增至46郡,定咸阳为首都。

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亦称“三公”。

地方郡的长官为守,县的长官为令。

郡县制初步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封建制、官僚制则代替了贵族的世袭制。

为了巩固政权,秦始皇还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主要是: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统一文字;修筑长城、驰道和直道;强迫迁徙六国富民和平民。

秦统一六国以后,为了防止六国贵族依持宗族“死灰复燃”,强迫他们迁徒到咸阳,要他们看护皇陵, 或者迁徙于西南边远地区,一些平民也同时被迫迁徙,叫做“迁虏”,做开矿、开盐井等苦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