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岸边大群人聚集,泾渭分明的划分成两方。
空间的空旷地带,匍匐卧倒着四个身染鲜血的男人,看身上装束便知道是华人淘金者,后脑袋上全都留着长长的辫子。
其中的三人已经没有了生息,都还剩下一个年轻男子在痛苦呻吟,他的一只胳膊软软耷拉着,身上染满血迹。
若李福寿在此,便能认出这个年轻男子是一同下船的刘栓。
那个豪言要在澳洲金矿场实现自己财富梦想的无畏青年,此刻就像惊恐过度的鹌鹑一样,看着眼前穷凶极恶的持枪白人脸上苍白,口中喃喃说道:
“都死了,都被你们杀死了……什么都没有了……”
几个白人动作粗野的从死者身上搜出金砂,还有几个小指头大小的金疙瘩,仅这些就价值数十英镑,这让他们兴奋的开怀大笑起来。
围观的华人淘金者足有几百名,眼中有麻木,有迟疑,有畏惧,有怒火,唯独没有一个人敢于挺身而出。
三名骑在高大夸特马上的澳洲皇家骑警出现在山坡上,神情漠然的瞥了一眼,施施然继续前进,身影很快隐没在郁郁葱葱的灌木丛中。
只有施暴者猖獗的欢笑在空中回**,金钱刺激他们头脑发热,一场更大规模的抢劫罪行即将发生。
“我的上帝,这里发生了什么?”
金矿场武装护卫队长史蒂夫-麦奎因带人赶了过来,远远的就看到“野狼”比尔肯将一把金光闪闪的东西塞进皮革马袋中,忍不住咒骂道;“你这头该死的野狼,怎么会出现在我的矿场上,那些骑警眼睛都瞎了吗?竟然对臭名昭著的银行抢劫惯犯置之不理,你们都该下地狱。”
“别冲动,伙计,我们可是守法公民。”
说话间,“野狼”比尔肯对着同伙使了个眼色,其他匪徒明智的停下手,死去的华工尸体衣服已经被剥下,发辫散开,衣袖和裤腰都被粗野的扯破了,就是为了寻找藏在身上的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