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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祠堂卖给他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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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灼喜滋滋的拿着地契乐的不可开交,而这幅模样,在司徒瑾眼中跟个二傻子没有区别,而且,还是个有钱的二傻子。

一座本来价值八千两左右的矿山,硬是卖了两万两,这对于原本还心中忐忑的司徒瑾来说,简直就是一瞬间上了人生的巅峰。

司徒瑾骑着马走在前面,后面是一辆拉满了银子的马车,司徒瑾意气风发,一脸傲然的回到了家里。

刚一进家门,就看到自己的父亲,吏部尚书司徒朗正黑着脸手拿皮鞭就等着自己回来。

“畜生!”司徒朗大吼一声,作势就要上前教育这个败家子。

刚刚下了值的司徒朗原本心情还是很不错的,年仅四十七的他,能够坐上户部尚书对于其他人来说已经提前走入了人生的巅峰,再想往前一步,几乎也是不可能了。

谁不知道只要糜朝元那个老狐狸还在,左相的位置没有谁可以动摇,而右相的位子,握在荀家手中谁也觊觎不了,只要荀家一天不倒,这右相的位子只能是荀家人去坐。

所以对于现在的司徒朗来说,已经无欲无求了,家庭美满,妻妾成群,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娶了三房小妾,至今也只有正妻为自己生下了一个儿子,这让司徒家想要开枝散叶的梦想破碎了。

但是怎么着也算是有个继承人,虽然有些不争气,整天就知道游手好闲。

从小到大,司徒朗对于司徒瑾那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连句重话都舍不得说。

可今天回家后就听说自己那个败家子竟然偷拿了地契去卖了!

司徒朗不能忍了,要是再放任下去,自己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攒下的一点家财估计都要被那小畜生败光了。

“畜生!地契呢!”司徒朗红着眼睛怒问道。

不管是哪个年代的人,对于土地都是非常执着的,甚至土地比黄金白银更来得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