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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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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开封府,监国赵德昭正在文德殿和几位重臣商议,赵德昭道:“近日里江南西路和江南东路转运使上了折子,说道因为去年战事,所以江南土地大量荒芜,农田赋税征收困难。

虽然父皇体恤下情,免了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的夏税,但是如今已经是十月下旬,今年两路的秋税都还没征收完成。

江南西路转运使胡平和江南东路转运使夏正文都是循吏,众位爱卿计将安出?”

同平章事赵普道:“胡平和夏正文确实是循吏,但是江南赋税征收一事,既有经济上的影响,又有政治影响,监国不可不慎。”

赵德昭道:“经济影响孤大概知道,如何还有政治影响。”

赵普道“两税之法,开始于唐代德宗年间,当时宰相杨炎推行。

唐初沿用北魏均田旧制,将隋末战乱中无主土地交由国家掌握,然后按照一地流民数量,将国家土地分配给流民使用,一则可以稳定流民,平息民愤;二则可以将土地分配出去,国家可以征收赋税,增强国力。”

赵德昭听到赵普在讲前朝旧事,认真倾听,并不说话。

赵普继续道:“均田制之下,十分之二称之为永业田,授田农户在死后,可以传于子孙;十分之八是口分田,受田农民死后时交还国家。

北魏孝文帝设置之初,就有用口分田防止土地兼并的用意在里面,但是就算均田制规定口分永业如此严格,地主土豪依然想方设法吞并农民土地,以至于玄宗李隆基朝无地可分,均田制名存实亡。

所以德宗年间才改为两税法。征收税种主要是两种,地税和户税,其中户税的上升,使得商税进一步提高,同时也规定一年就在夏秋两季收税,所以称之为两税法。

安史乱后的唐朝,在两税法的支撑下,一直持续到了朱温朱全忠反唐,唐朝才最后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