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作为大唐国都,车水马龙,人流涌动。
文人吟花灯,武人吟红倌。
毫不夸张的来说,自旭日东升之时,随着这座城市苏醒,世间荣华尽在于此。
皮靴踩在积水中,一名身穿棕色军铠的大汉从巷外走来。
作为当今圣上眼前的大红人,程咬金自入住长安,便爱上了这里的美食。
比起在战场食不果腹的日子,这里玉盘珍馐,佳肴美味,好不自在!
此次为了赶往闹市的酒楼,他还特意抄了近路。
只是没想到突然一阵肉香飘来,让他停住了脚步。
“咦,什么时候这里开了一家小店?”
程咬金嗅了嗅鼻子,这股包裹着烟火气的肉香,顿时让他口齿生津。
他顺着味道看去,如此破败的店面,不光开在人烟罕至的巷弄。
匾额上“香格里拉”四个大字更是让人望而止步。
“香格里拉?哈哈,想来掌柜的也是跟老陈俺一样的文盲,今日我倒要看看,你这小店究竟有个什么!”
说着程咬金便推开了店门。
原本他只以为碍于门面,多少会冷清些。
探头乍一看,没想到竟然一个客人都没有,门庭萧条的宛若黑店。
“掌……!”
程咬金刚看向柜台就愣住了。
只见一名颇为俊秀的年轻人正站在那里,自个正吃的不亦乐乎。
这张小白脸放在宫中,绝对是一等一的俊俏。
只可惜,此时这位少爷丝毫不顾及文弱书生的形象,抱着一只烤鸡就是一顿乱啃。
这一手油,一手肉的,给程咬金都看呆了,饿死鬼托生也不过如此!
只是程咬金哪里知道白凤是真饿了。
想他穿越而来,不知是体虚还是怎么,饭量大的惊人。
古人一天两顿,白凤却是早点夜宵四顿不少。
先前白康宁只愿意给儿子这么多钱创业,在选了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