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指挥目瞪狗呆,“娇躯剧震”!
叫他“刘大侉子”的不是别人,正是他最讨厌的那类人——曾经的自己。
明明是个大老爷们,穿着比娘们还要花里胡哨。
头发上不知抹了什么香油,油光锃亮的,苍蝇站在上面都得打一个趔趄。
对了,头上还别着一朵大红花,叫英雄花!
虽说南京城现在流行这个,可一朵红花插在一个男子头上,怎么看怎么别扭。
脸上涂着脂粉,猛一看玉面朱唇,细一看,都被汗珠冲出一条条沟渠来了,太辣眼有木有?
好在这厮举止倒还正常,不然若是摆出个兰花指来,刘指挥非吐不可。
这活脱脱就是十年前的自己嘛!
当年自己就是这身行头才赢得“刘大侉子”的美名的,独此一家,整个秦淮河谁人不知?
正是“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想不到十年后竟然遇到一个另一个自己……竖子尔敢!
不,比自己十年前还要臭屁,还要欠扁,还要青出于蓝,这是要抢专利的节奏!?
好,抢得好,抢得妙,这人名声盖过自己那是必须的。
整个南京城有这身打扮,又如此高调不羁,直呼自己花名的,只能是一个人了……
顶头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公子。
刘指挥发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尖叫,单是声音刺在耳膜上,便是生疼:“小公爷!”
声音那叫一个亲切孺慕,就如同游子见了家长,狼崽见了头狼,失散的败兵回归了组织。
什么威严,什么乱党,什么面子,什么形象,都滚一边去,小国公竟然还能记得我刘大侉子的名字,简直是祖坟冒青烟,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刘指挥三步并作两步,瞬间跨越楼梯的障碍,一下跪倒在徐鹏举面前,抱着徐鹏举的大腿,幸福的泪水哗哗直流,哽咽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