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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土地改革和豪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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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北和广中地区,最先开始地方改革和土地改革;地方改革很简单,就是重新确定区划,府县镇三级军政府,分别成立府军署,县军署和镇军署,军署衙门就设在前府衙县衙;

而最后的镇军署,设立起来就相对麻烦一点儿,因为这些地方没有镇这一级的地方区划和架构,驻军政务署组建镇军署,就得先在县辖区内再次细分区划,明确镇子的辖区范围;

本来按照帝国本土以及多数总督区实行的地方政府架构也可以,但是驻军政务署辖区是取消了村一级的架构,也就是说取消了村子,这可不是不成立村公社那么简单,

而是彻彻底底的取消了村子,也就是说每个镇军署辖区内的百姓,都要集中在镇军署衙门附近进行统一管理,这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一个镇有多大?规模和范围需要一个标准,

不然一个县不能几十个镇军署衙门吧?这不可能,镇就是镇,镇的规模必然也要与帝国本土中央关于市县镇村中规定的镇同样的规模,所以也就意味着,每个镇军署辖区就比较大,

而且每个镇军署辖区内百姓数量就会很多,不过也算是确定下了标准,而且很快通报西南战事总指挥部下辖所有的驻军政务署;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相比较正常的市镇县村地方政府架构,

以及彻底的军政府总督府架构,驻军政务署可以说介于两者之间了,所以详细的架构标准还需要慢慢通过实际验证积累经验,不断改革;不过这也是帝国所习惯的实践中改革这一国策;

确定了镇军署的规模之后,很快是第二个问题,也是非常麻烦的一个问题,那就是百姓的聚集;其中还要把百姓分类,没地的佃户佃农和被解放的家奴是属于比较容易聚集的百姓,

但是拥有自耕田和已经收归大部分田亩的中小地主就属于相对不容易聚集的百姓了;毕竟人可以聚集,田亩土地可没办法聚集到一起去;不过问题出来,西南战事总指挥部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