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缓缓向前。
骑在马上的人没有多言,都显得很是安静。
为首的红鼻子大胡子是不是的摸了摸腰间的酒壶,忍不住的想喝一口,但是却又不敢喝。
“哒哒哒”
就在这个时候,几道身影骑着马快速而来。
“将军,前面发现了罗马人的大军。”其中一人开口说道。
“哦?”为首的人脸上露出一丝微笑,问道:“多少人?”
“人数大概有二十,穿着铁盔甲,正在向这边而来。”两者说道。
在场的人听闻,脸上都露出兴奋之色来。
盔甲!
铁盔甲!
虽然法兰克也不算穷,但是却不是谁都能够穿得起盔甲的,特别是铁质的盔甲。
只有大贵族能够装备得起来,所以能够穿着盔甲的基本上大贵族和他们的手下,当然了教会的圣骑士也是能够穿着铁盔甲的,没办法谁让教会有钱呢?
而普通贵族大多穿着皮质的盔甲,至于那些召集起来的农民能够有自己的武器就不错了。
这种情况就好像是大唐以前的府兵制一样。
大唐以前实行府兵制,平时士兵在家里面种地,战争的时候召集成兵,和后世某段时期的民兵制度有些类似。
不过,府兵在召集的时候武器盔甲是自己准备的,故而就有了东市买骏马,西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的事情。
花木兰的家族应该是个小贵族,至少也是中产阶层,不愁吃不愁穿的。
而且还特别喜欢逛街。
背景买个东西谁没事跑了好几个集市?
估摸着长的应该很漂亮,至于为何不知木兰是女郎,你想想要是有个漂亮的女人天天和你睡觉你会揭穿她的身份?再傻的人也知道应该什么做了。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若是能够发生点啥,咱就可以从一个小兵变成贵族的家人了。
哪怕是入赘也是不错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