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战队!下马,投斧准备——”
苍凉的号角声中,看着前方三十余骑呼啸而出,已堪堪到达营地前里许之地的苏默一方队伍中,奥利塞斯猛地双目圆睁,锵的一声拔出腰间佩刀,催马向前厉声传令。
霎时间,战马嘶鸣,金戈声响。骏马原地打着转儿,扬起漫天的尘土草屑。众瑟雷斯战士齐声呼喝,眨眼间便在前方站出三列横队,将苏默和徐鹏举等人挡在后面。
“我去,玩大发了这是。赶紧的,汤圆呢,白狼呢,快把那笨熊叫回来啊。”徐鹏举紧紧跟在苏默身边,脸上却又是兴奋又是紧张的大呼小叫着。
苏默给了他个老大的白眼,懒得理这货。脚下一踢马腹,上前与奥利塞斯并骑而立。
不想打归不想打,可是必要的防范却是绝对要的。草原上可没任何温良恭俭让的说法,弱肉强食才是贯穿始终的法则。
唏律律——
鼓角声中,格日楞带着三十余部落战士飞马驰来,离着这边将将两百步外,才挥手示意停下。目光在那横列成三排的战阵上看了看,又仔细盯了下瑟雷斯战士们手中的小斧,眸子猛地紧紧一缩。
作为一个生长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天生就是战士。对于相关战斗的意识,已然近乎骨子里的本能了。对方那种站位,还有手中那小巧的斧头,格日楞不过稍稍思索便明白了其中的厉害。
平原之上,骑兵为王。步卒一旦对上,几乎是十死无生之局。即便是以弓弩阻击,最多也就是射落一些马上骑士而已。然则骑兵冲阵,真正厉害的并不是骑手,而是战马那发力冲刺之后,庞大的体量带动而起的冲击力。那才是骑兵对上步卒时,最凌厉的杀着。
但是现在对面,并不是用的弓箭,而是沉重的手斧。这种手斧经过抛飞后,旋转之后的动能,已然足以威胁到战马了。一旦战马倒地,骑兵的冲阵必将受到阻碍,甚至可以造成局部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