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
正午的烈日如火,城中却是一片热闹,丝毫不受天气的影响。
经历一场血战过后,军民伤了些许元气,同样得到了不小的军功赏赐,除去按值守城的军士,都得到了修整的几天假期,城里突然就冒出了一群财主。
买宅子的,买田地的,置办农具的,还有给家人买衣物首饰的......
长街上的各色店铺里都是主顾,连城后的山边都有人影浮动,开口就是买他一亩地,整个邺城都充满了商机,空气中还偶尔酒香逸散。
就算邺城近来因为新盐和新酒,不少人有了活路,得到了做活赚钱的机会,日子过得比以前好了很多,和今日一比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这种火热的场面,哪里还是荒凉小城,说是北塞重地都不为过。
望着一群人阔绰的买房置地缝衣服,很多普通百姓看得满眼羡慕,却是生不出丝毫的怨恨,眼里只有欣慰和敬意。
他们知道,若是没有这些人,邺城早就被毁于一旦,哪还有将来的好日子,就算人家日子突然红火,那也是拼命才得来的,理所应当有这种享受。
茶馆里,换上一身新衣的孙二面貌大改,给人感觉俊朗了几分,人靠衣装的道理真不是吹的,一身上好的青布料子穿起来,再配上那本就健壮的身形,真有了俊模样。
言谈间,不少旧相识围了过来,脸上满是羡慕,调笑声不断。
“孙二啊,没想到,你这小子居然也有人模狗样的一天,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啧啧,还真别说,这货穿上新衣,倒真是咱们四里八乡的俊后生,估摸着娶媳妇的日子不远了!”
“玛德,难不成我比孙二成亲还要晚?这以后不得被人笑死!”
“哈哈哈哈......”
后生们的笑声惹人注目,老掌柜也听得乐呵,对孙二也客气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