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宋知明州事郭易简身在宋营心在同,为了获取大功绩以引起正乾皇帝的关注而在海贸管理上投入了极大精力。
经过近两年的深入调研,其人终于摸清了当前海贸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并向大同朝廷上奏了《明州市舶司“饶税”改革疏》。
“饶税”一词源于司马迁《平淮书》中的“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郭知州以“饶税”一词为自己的海贸税收改革政策命名,明显是为了迎合正乾皇帝不加赋税而增加国用的一惯做法。
在这道奏疏中,其人并没有全盘否定赵宋王朝在各市舶司施行的抽税制度,原本民用商船按规定路线进行贸易,规定时限返港,逾时未归必须缴纳罚款等制度均建议保留不变。
在此基础上,郭易简建议对按规定时限回港的商船可以给予返税奖励。
而且,罚款和奖励均与逾时或提前返港的时间直接挂钩,并呈梯次设置。
也就是说,外贸商船返港时间越短获得的奖励越丰厚,反之,则罚款的数额也越大。
从表面看,郭易简提出的海贸“饶税”改革与原本的市舶司抽税制度相比变化并不大,但徐泽却敏锐地意识到这项税法改革的重大意义。
显而易见,这项政策改革一旦落到实处,官府从单船单次抽的税肯定会变少。
但商船出海进行贸易的周期将因此而大幅缩短,最终抽税总额肯定会激增。
不过,徐泽作为皇帝,眼光却放得更远,对他来说,赚钱永远不是第一位要考虑的问题。
首先,是管理上的进步。
海商出国后于外国之间做转口贸易利润极其丰厚,丰厚到让海商们宁愿冒着他国宰割无人主持公道的风险也要长期滞留海外。
这种偷税行为固然让冒险的船主和海员们赚得盆满钵满,却严重影响了朝廷的海贸税收,最关键的是存在人员失控商盗勾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