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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变法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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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刘闪了解的历史,封建王朝时期曾有许多次变法或改革,比如春秋时期的管仲改革、战国时代的李悝变法、商鞅变法、宋朝的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的万历新政,还有最壮烈的清代戊戌变法,这些几乎都遇到某些利益集团的强大阻力。

刘闪近期做出的一些改革,比如大型砖窑、宫庭织坊和兵工厂,虽然遭到部分大臣的极力阻挠,但没触到某些人的根本利益,所以进展比较顺利。

然而,孟光按刘闪的要求开办的「大汉银行」就遭到了许多富户的阻挠。

从春秋战国至现在的蜀汉,并没有其他封建王朝大量存在的「地主」,因为这个时代由于战乱的原因,土地资源极为丰富,那些富户主要以出租农具、耕牛以及对粮食的低买高卖来获取利益,也有部分门阀存在巧取豪夺的现象,不过这只是极其个别的特例。

就在「大汉银行」向各郡县百姓承诺「借九还十」以吸取百姓手中的铢钱和余粮时,各地的富户似乎受到统一的指挥,纷纷向百姓承诺「借八还十」。

老百姓当然不是傻子,这么简单的数学题谁都会算,两者相比,他们自然不会选择「大汉银行」。

刘闪实在想不通那些富户如何盈利,孟光解释说,朝庭「借九还十」的目的是渡过暂时的难关,而那些富户「借八还十」的目的是逼迫朝庭,将借贷的对象从普通百姓转为他们自己。

如果朝庭也用「借八还十」,那些富户就会采用「借七还十」,总之要让朝庭从百姓手中借不到粮食和铢钱,最后无奈之时只能向那些富户借贷。

得知此事后,刘闪不以为然地表示,大不了就「打土豪,分田地」,那些富户再牛叉,他们总干不过朝庭的军队吧!

孟光告诉刘闪,此事并非这么简单!

各地的富户要么有王公贵族在背后支持,要么就是受赏的功爵,他们都对蜀汉朝庭做过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