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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云良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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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良,中山人,擅长偷窃,被尊为神偷。

黎赫王十三年,中山国。

清早,云良替怀孕的妻子盖好被子,走出了家门。

这里在贫民区与城邑之间,贫民区的人知晓他是云良,反正他们也没什么值得云良惦记的。

一群小乞儿围了上来,他们瘦骨嶙峋,眼睛冒着绿光,如同饿狼。

大一些的乞儿搀扶着一个老乞丐出来,老乞丐叫仇梁,仇许之父。

“伯父,是我。”云良朝仇梁恭恭敬敬作揖,和和气气喊道。

“是云良啊,我家许儿呢?”老乞丐仇梁眼瞎了。

“仇许在挣钱,我这就去见仇许,他送了钱来。”云良别开脸,他想撒谎,他不敢直视老乞丐仇梁的眼睛,哪怕他是个瞎子。

云良很少撒谎,他只对两个人撒过谎,一个是妻子,另一个是老乞丐仇梁。他那颗盗贼之心怦怦乱跳,他心虚地离开。

云良哪有钱买粮食,况且他也不屑于去买,他是神偷。

云良曾和另一个神偷打赌谁能从中山王宫大殿里偷出一颗宝珠,另一个神偷被乱杖打死,云良偷到了宝珠。

另一个神偷叫仇许。

本来是两个神偷无聊的把戏,结果神偷仇许死了,神偷云良扬名中山,又被中山国缉拿。

然后云良就躲到了贫民区与城邑之间,贫民区是仇许的家园,这里藏着吝啬至极的神偷仇许的财物。

神偷仇许很吝啬,同样是臭名昭著的神偷,云良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仇许连件新衣都舍不得添。

贫民区没有仇许的财物,只有一群无家可归的小乞儿,至少有百人。这上百小乞儿臭名昭著程度比起神偷云良和仇许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像野狗一样游**在附近城邑,饿了就抢,抢不过就偷,总之,无所不用其极。

云良认得仇许之后,这群小乞儿便不怎么四处流窜,云良以为他们死了,直到来到贫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