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心里那个泪啊,流的是哗啦哗啦的啊!
早知道就不喝那么多酒了!
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被虚荣心爆棚的大人拉着接客也就算了,每天还要凭着肝脏破裂的风险,喝上两个时辰的白酒。
放到后世,你敢信?
放到大唐……也不正常!
放眼整个天下,也就程咬金一家这么做!
看着旁边意气风发辞别父母,又在周围看热闹的人们羡慕炽热的目光中,昂首阔步走入大唐皇家学院威武雄壮的门楼的别的未来同学们。
程处默简直就像个被抛弃的小孩。
只能顶着炸裂一般疼痛的宿醉脑壳,背上两套仆人收拾好的衣衫,亦步亦趋的,好像一只没了脑子的丧尸,走进学院的门楼。
过了门楼,抬头一看,顿时想死的心都有了。
好高!
好长!
好远!
呜呜~~~俺想回家!
“嘿!傻大个,做个交易怎么样?”
突然,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程处默朝左边一看,没人。
“喂,要不要你倒是说话啊!”
程处默朝右边一看,也没人。
“你很没礼貌,你爹娘有告诉过你吗?”
那声音听起来很生气,程处默也听清楚了,顺着声音的方向把脑袋一低……
“好小。”
那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娃子。
一张俊秀的脸好看得像个小姑娘似的,明眸皓齿,更添几分秀气。
最好看的还要数那双星辰般闪闪发亮的眼睛。
简直就像阳光照样下的小溪似的,亮晶晶的,令人见了,就觉得一阵春风般的舒爽。
“你是谁?”
那小孩气鼓鼓地抬着脑袋,程处默觉得,这小孩很想揍他一顿。
不过,哪怕气鼓鼓的,也很好看。
“我是狄仁杰。”
狄仁杰肺都快气炸了。
左看右看,最后低头才看见,不就欺负他矮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