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刘耷的形象和简杰想象中的模样有点儿差别,耳朵虽然大,但也没有大到能够自己看到的地步,胳膊倒是真得很长。
难怪刘耷有底气使用剑,刘耷手里的剑,估计能够抵得上不少人的长矛,胳膊长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不过最让简杰大跌眼镜的,还是刘耷手里面的半只草鞋,正在一边和人聊天,一边在那里编草鞋。
魏国郎中鱼豢所著的《魏略》中,就记载刘耷在第一次与诸葛亮见面时,有人给了他一条牦牛尾巴,然后便一边和诸葛亮纵论天下大事,一边顺手编起了牛尾巴。虽然这事和诸葛亮《出师表》中的三顾茅庐有出入,但现在看来还是有点儿根据的。
怎么着刘耷也是当过豫州牧和徐州刺史的人物,现在虽然风光不在,但一县之地还是有的。可这些劳作,却已经深入到小商小贩出身的刘耷骨髓之中。
这下子让简杰想起了上一世的祖母,到了夏季纳凉的时候,她总会拿出一些麦秆,编一些诸如帽子、篮子的手工品来换钱。
仅仅是这一幕,简杰感觉自己对刘耷的好感直接便上了一个层次。虽然挂着汉室宗亲的名头,但刘耷却是实打实从底层拼杀出来的,所以比起其他的汉末群雄,他身上有着更浓厚的人情味,从来没有过屠城的记录。
刘耷其人,和自家兄弟之间也是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他就一个新野县的地盘,弄出点儿架子来反倒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所以在简杰的记忆中,刘耷就是一个时不时带着自己和其他小朋友出来玩的邻家大叔,亲切得很。
而在刘耷另外一手边上,坐着的却是一个年纪也就二十岁出头的青年文士,这个就是大名鼎鼎的诸葛村夫了。
这个时候的诸葛村夫已经快要三十岁,但看起来却是非常年轻,说他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估计也有不少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