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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让他们放马过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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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密奏制度?

说简单一点就是秘密奏疏。

奏疏一般是臣下向皇帝汇报事情所写,在明朝,奏疏先到通政司,由通政使呈递上去。

以前的朝代许多奏疏是宰相浏览,在一些大小事上,宰相甚至能签字盖章生效。

大明开国之初,胡惟庸案后,朱元璋就把宰相制度废除了,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六部下面的各个奏疏的大小事情裁决权就全部集中到皇帝那里了。

可后来明宣宗发现,我一个人处理不过来全国官员的奏疏啊。

于是奏疏就先到内阁,由内阁先看,然后在奏疏上贴上自己的建议,这就是明朝的票拟。

内阁不具备决策权,因为签字盖章都在司礼监的执笔太监和掌印太监那里。

所以,大明朝的奏疏,一般是官员写了送到北京,先到通政司,通政使再送到内阁,内阁看了并提了建议后,再交给皇帝,皇帝没有太多精力,会很尊重内阁的建议,大致会根据的内阁的来。

皇帝点头了,司礼监就会签字盖章。

流程是这么个流程。

对于上层来说,这种流程还算是公开透明的。

至少通政司和内阁的大臣们就可以先看。

这种制度里面就可以做很多小动作了,品德有问题的大臣,甚至会隐瞒不报。

地方官员是都是朝堂各个派系安插下去的,突然地方上某个官员弹劾内阁某个大臣下面的人,损害了高层的核心利益,朝堂不少高官自然就不希望皇帝看到了。

密奏制度呢?

很简单,就是绕过这些人,直接到皇帝。

这个制度是在正统的历史上,雍正完善出来的。

在康熙年间,有资格给皇帝写密奏的很少,那是一种殊荣。

雍正继位后,把这个制度完善了,全国官员都可以给皇帝写密奏。

密奏是用小盒子封起来,上面贴封条,中途要是有人动过,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那么就在密奏的传输体系里去找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