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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佳人难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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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沈临风》?这首打油诗竟然被那个败家子这样命名?

所有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完了,沈临风完了,今日之后,这首打油诗定是会流传开来。

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寓意也更加的深刻,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油诗的这种大白话。

显然是后者更容易令人接受,谁都可以诵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顺。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之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沈临风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脸色由青变白,由白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听着周边的议论,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单,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还作诗嘲讽?我倒要看看谁嘲讽谁,打油诗从格调上确实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而且打油诗本就暗含讥讽,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以为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什么事。

他可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

“董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奉承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此刻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太过毒辣,把他直接搞懵逼了,此刻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什么反击!

离开,只有先行离开!

等缓过劲再作一首暗讽之诗,不!再作十首!定要让那败家子好看,沈临风如是想到。

董辉的面色也是难看至极,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联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莫非情景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