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懿虽然自称自己是庸国相,但是燧军士兵根本不把他当成一国的国相,而是称呼汉中相,很显然,燧军根本不承认他。但是话又说回来,卢懿并不在乎这种小细节,因为说到底,他是丧家之犬。甚至他自己也没把自己当成国相,他只是一个求活的普通人。
见到燧王聂嗣的时候,卢懿的第一反应是年轻,远超糟老头子西门靓的那种年轻。气宇轩昂,充满自信,虽然燧王面容俊美,但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却让人感到不可侵犯。
卢懿很清楚,这是常年身居高位,养成的气质。
“卢懿,卢元敕,孤在国中的时候,就常常闻听你的大名,如今一见,先生果真自有风采。”
“贱名不足为记。”卢懿不清楚聂嗣什么态度,因此回答的非常中规中矩。不逾越,不冒犯。
聂嗣一笑,心知肚明卢懿的担忧。
“先生不必多想,孤这么说,是真心的。去岁天子蒙难,各路诸侯起兵勤王,西门靓以汉中一地而跻身天下诸侯之列,若无先生从中筹谋,只怕是未能成事。”
这件事情,是卢懿的得意之作。当年梁州各郡太守都不看好勤王之举,唯有西门靓和齐质率军前往。最后的结果,天下皆知,自是不必赘述。
“天子乃万民之主,横遭贼人谋害,身为人臣,自当营救。燧王兴义兵而救天子,乃是忠义之举。外臣,亦深感佩服。”
这话,他说的真心实意。因为西门靓从雒阳返回汉中以后,就曾常常感慨,各路诸侯,唯燧王聂嗣,英姿勃发,少年英才。而今与聂嗣见面,卢懿这才明白西门靓话中深意。
如此年轻,如此才智,这天下,将来必有其一席之地。
聂嗣摆手道:“恭维的话就不必说了,元敕此来,所为何事?”
说回正题,卢懿面色一整,言道:“如今,我王已经身死大王之手,汉中之地,不日可下,外臣深知无力抵抗,愿率国中臣民,归降燧国,请求大王放过汉中百姓,也放过万千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