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字练到兴头上的张诺,直到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才终于停笔,然后抬头一看,才发现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这等于说他从中午吃完饭开始,练了整整一个下午。
看看屋里这一张张充满着墨香的习作,张诺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或许是因为之前本身就有书法底子,又或者是穿越而来的金手指给的这个过目不忘技能实在效果太好。
反正,经过整整一个下午的练习以后,张诺惊讶的发现,似乎、大概、也许、可能,自己这毛笔字能看了。
张诺非常公正的表示,虽然自己没法跟那些书法大家相提并论,但就目前他这一手毛笔字来说,绝对算不上丢人。
看来自己得抓紧时间弄点小钱钱,再弄点功勋什么的才行了。
今天是不行了,毕竟天色已晚,长安城可是有宵禁的,大晚上出门弄不好还得被那些不良人狠狠收拾一顿。
所以,只能今晚好好琢磨琢磨,明天再行动了。
一夜无话,吃饱喝足睡得好的张诺,大清早起来难得的给自己换了身好衣服。
一身纯白色的锦袍,腰带上还挂上了一个玉佩、一个香囊、一个钱袋,手里再拎把折扇,一个浊世翩翩佳公子就这么新鲜出笼了。
虽然骚包是骚包了一点,但帅啊!
张诺今天的目的地是西市,他想去寻摸寻摸,看有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种子、植物之类的东西。
张诺一点也不担心自己认不出来,反正他找的就是后世最常见的那些种子。
有脑袋里“人教版小学自然”课本打底,再配合“人教版初中生物”课本,绝对足够他横行大唐农牧业。
甚至连“人教版高中生物”课本都用不上,太高端!
毕竟高一的生物课本就已经开始讲遗传与进化了,他这会儿去哪儿弄电子显微镜去?
就初中课本里面七年级上册教的植物细胞之类的,他都没法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