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中的太阳,懒洋洋地照射着,昨夜的一场春雨后,整个营寨的校场,也分外的湿滑。
此时不过是四月初,开春时分,用北人(岭南以北)的话来说,正是瘴气弥漫的时候,可谓是病魔缠身,闻名色变。
当然,众所周知,岭南三毒,蛊虫(大肚子病、血吸虫)、瘴气,以及毒虫,这三者在春夏正是活跃的时候,不说是北人,就说是当地人,稍不注意不注意的话,就会折损。
李郎君此时出巡,也是有生命危险的。
“所以,我所作的努力,也不过是想换个更好适宜的地方生活,在这个时代,岭南的确要人老命。”李嘉心中微微有些为自己感到悲哀。
鸭—已—鸭、鸭一已一鸭……
刚迈入营寨,李嘉就看见一群小伙子,黑瘦黑瘦的,正光着上半身,下面穿着短裤,正喊着口号,卖力地奔跑着,并没有因他的到来而停歇片刻。
“这——”李郎君指着这群人,疑惑不解。
“郎君,这是咱们的飞龙都,五百个郎儿,个顶个的好汉,吃起饭了,两三斤都抵不住。”
此时,大个子李威一脸骄傲地挪出一步,大声说着,拍着胸膛,别提多高兴了,黑脸上似乎闪耀地别样色彩,太阳下,有些刺眼。
“拢共有三千人参与,咱挨个试了一下,很是壮实,比老爷手底下的那些镇军强太多。”
听闻此言,李嘉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在这个时代,厉害的士兵不一定吃得多,但吃得多的,一定是厉害的。
因此,古代闲时士兵多吃不饱,等临战前,大肆犒劳,就是为了激励士气。
目光瞟去,近半的士兵,其身上都有纹身,甚至有的身上还带着牙齿等项链,想来其多半是汉化的蛮僚,目光中隐隐带着杀气。
“郎君,此时招募那些蛮僚,可真是太对了,这些人动作灵活,下盘扎实,杀起人来,眼睛都不带眨的,简直是天生的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