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多么美好的一个词汇。
人人都向往,因为它来钱快。
人人又憎恨,因为它侵害自己。
所以,这世间,抢劫分为两种,一种是打着光明正大的旗号,一副为了你好的理由,合法合理地将你的钱财,变为他们的。
如,所谓的“劫富济贫,替天行道!”,遍观水浒,获取的钱财,不是用于招兵买马,就是吃喝玩乐,哪里有济贫的场面?
另一种,就是比较低级的,打家劫舍等,毫无羞耻感,高明正大的打劫,不顾及什么道德伦理。
一般而言,第二种是历史上的常态,无论把那些强盗及海盗说的多么神圣,多么令人敬佩,也改不了他们掠夺的性质。
而钱财,李嘉并不缺,所缺乏的,就只是船只,造船需要时间,打劫的话,只需要一瞬间。
李郎君也是个要面子的,他不想历史上留下海贼的骂名,那么,就只有使用化名,戴上面具,这才万无一失。
“当然,我也不要面子,凭借我的实力,盘踞于海南,学习进行耍无赖,也没有奈何了我!”李嘉摇了摇头,失笑道。
晚唐时期,振州陈武振是海中大豪,海南五州招讨使韦公干,也不得不“以兄事武振”,堪称海南之霸。
他的“致富”手段,说来也简单,即采用所谓“得牟法”——一种佛教密咒——的神力。
他宣称,自己会一种佛教密咒——“得牟法”,可以使海上过往贾船自动飘到行咒的地方。于是,他就由此而发财,实际上就是海上抢劫,积累万贯家财。
而我们的李郎君,则不屑为之,这种把别人看做傻子的家伙,纯粹是找死,最后家产尽被抄没,也罪有应得。
“由此看来,海南也并非一无是处,商贾还是挺多的,就看手段了。”
考虑再三,李嘉确定,自己一定要去海南看看,大海才是未来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