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云心中如此感慨。
他认为,曹洪的败因有轻敌和贸然出城迎战的因素,但这都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轲比能对骑兵的指挥能力,战术的巧妙安排,才是其获胜的关键。
但从轲比能为了与曹军作战,居然提前准备了数量庞大的火箭矢,就能看出他的脑子里并不是只有趁火打劫和烧杀抢掠,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进犯,从鲜卑人进入幽州的那一刻起,轲比能就想过要与曹军发生决战,而不是仅仅靠避战和欺负附近郡县的守军,小打小闹发一笔小财那么简单。
油脂可不是随处可见的廉价货,要准备这大批量的油脂,并不容易。
虽说鲜卑是游牧民族,可以在动物身上弄一些动物油脂,但能想到这种方法,就足以证明轲比能绝非泛泛之辈。
“将军,听起来,这轲比能确实不大容易对付啊。”
随楚云一起听完逃兵汇报的庞德,最先发出感慨。
“老师,学生觉得,我军需要防范火矢,学生记得曹休将军麾下那一万多将士中,有两成左右还配备着木盾,等他们到了涿县,还是让他们把盾牌都换成铁盾吧!”
王平分析之后,果断建议道。
两千铁盾并不难准备,就算涿郡当地守军中拿不出来,楚云只要一声令下,也能让临近各郡县的守军一起凑一凑。
“嗯,在理,这事就交给你来办。”
王平作为楚云的参军,自然有这样的权力处理这种小事。
“学生遵命。”
“可惜,虽然已经听到了足够多的信息,但是我最想知道的事情还是没什么消息。”
楚云叹了口气感慨道。
“将军最想知道的,是曹洪将军还有那十万将士的情况么?”
时常尝试着揣摩楚云心思的马超问道。
“是啊,这非常重要。”
脑中疯狂运转,楚云最终决定亲自率领一小队经骑北上,前往渔阳郡附近打探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