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闲几日,李谨摆着一张严肃脸在去军营。
在他训练下,特别是自己的陌刀队,换上了崭新的服装。怎么说,在其他营兵眼光看来就是不伦不类。
庞毅和魏斌穿着一身绿彩色衣裳,袖口和裤管都是收缩紧口那种。
裤管比一般绸缎更粗糙,裤管边上会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口袋。衣服上同样会有口袋。
庞毅很是难为情开口,“王爷,这衣裳穿出去人家都笑掉大牙。还有那么多布袋子,远远看着就跟补丁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俺们这是乞丐帮,哪是什么精英队。”
身后其他陌刀兵同样一脸难为情的瞅自己的身上的服装。魏斌骑术不错,暂时当了两月骑兵队长,转移到了陌刀队伍。
此时他扯着衣裳抱怨,“这老什子东西,还不如回骑兵队。”
李谨上前踹了他一脚,将魏斌拉到陌刀队伍面前充当模特解释道。
“本王让你们换新的陌刀队服,是为了让你们逛勾栏的?还好看?衣服和裤管的袖口故意没有大敞开,就是为了拿武器时方便。
行动起来更快捷便利。至于衣服的颜色,也是为了更好的隐藏性。你们不但是陌刀队,还是本王的特攻队。身上的口袋,挂口,就是为了装备更多的武器。”
指着魏斌腰下,“这里,拿来放鹰爪勾。这处可以放匕首,作为陌刀队,你们不光是用来对付骑兵,而是什么类型的敌人都要会克制。夜晚本王要你们成为暗杀队,你们就得消无声息杀人。”
招来庞毅眉毛轻挑,“京城外,势力最大的几股土匪寨子在哪?最近可有动静。”
庞毅差异看向他,“王爷该不会是想…”
李谨拍拍他的肩膀,“是驴子是马,总要拉出去遛遛。这次本王打陌刀队伍出去剿匪,不合格,不服从军令的滚出陌刀队。你们好歹训练了两个多月,若是连土匪都不如,还训练个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