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本来就是一个性子十分沉稳的人,但如今看见这个银光闪闪的盔甲,也是瞬间动了情。
“二哥,这样美丽的盔甲有没有名字?”
“有的,我给它取名叫做明光铠。”
众将觉得这个名字倒是取得贴切。
张俨叹了口气,婉惜地道:“可惜的是,我们没有足够的马铠,以后我会想办法抽出一支具装骑兵。
但是目前来说,情况并不允许,我还是打算先建立一支重型步兵,然后把我们的骑兵全部弄成轻骑兵。”
赵云有些不解:“二哥,你当时不是设想过马铠的话,我们可以先用皮甲来顶上。”
张俨摇了摇头,道:“虽然马铠可以用皮甲先行代替,等到以后条件允许了再换成铁甲。
但是我们目前的敌人主要还是南匈奴,南匈奴都是骑兵,如果我们具装骑兵搞出来了,到时可以正面击敌,我们倒是的确可以把他们击败。
但是我们人马俱甲之后,马的负荷会变得特别的大,根本就没有办法长途奔袭。
我们的骑兵总共就那么一点,把南匈奴打败了,难道还让步兵挥动两条腿跑上去追剿残敌吗?”
最后张俨提出这个问题倒是很现实,众将看来目前也只能够这样搞了。
不过,等以后云中军的生产力上来了,有足够的盔甲,张俨承诺肯定还是会搞具装骑兵的。
因为历史已经证明了,在热兵器出现之前,具装骑兵就是当之无愧的最大杀器。
云中军征讨黄巾的时候,皇甫嵩曾支援了他们足足近千副铁甲,加上云中军现在有的,已经可以凑出近两千名重步兵了。
有了这样的大杀器和实力,众将纷纷点头,就这样的情况来看,这场这场战争确实是稳了。
徐庶问道:“二弟,这支步兵你打算让谁来统领?”
张俨不假思索的说道:“这一支重步兵需得的一员猛将方可统领,我打算让典韦军司马来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