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伯逸所站的树林前方,是一片开阔的空地,地上长满了杂草。再往前就是一片稀疏的柳树林,傍着漳河,郁郁葱葱风景优美。
隐约能看到河对岸是一座小山丘,乱石纷繁罗布。若是在山上安置一队人马,倒是能清楚的观察到这片空地上发生了什么事。
这地方选得好!既隐秘又安全,风景还好,还能让人暗中保护。可见对方非富即贵,身份不凡,而且很有眼光。
田猎于郊,乃是达官贵人的乐趣,换句通俗的话讲: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南梁名将曹景宗就酷爱田猎,曾经这样描述田猎之乐。
“我昔在乡里,骑快马如龙,与年少辈数十骑,拓弓弦作霹雳声,箭如饿鸱叫。平泽中逐獐,数肋射之,渴饮其血,饥食其肉,甜如甘露浆,觉耳后风生,鼻头出火,此乐使人忘死,不知老之将至。”
这就是属于时代的拉风。
不过邺城郊外常有行人,倒是不一定能猎到动物,因此邺城的高门大户要玩田猎,说不得也只能“买”一些活物回来放生,然后骑马追逐。
眼前这些人显然就是如此。
高伯逸在心中默默为前面骑马射箭的那群人点了个赞,然后如同乌龟一样遁入身后的树林。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前面空地上的那帮人虽然明显是在玩乐,但并不代表高伯逸这个无权无势的人能跑去跟人家套近乎。
鲜卑贵族里曾经流行让俘虏当猎物,然后在猎场里将这些人释放后随意骑马射杀,比试谁射死的人多,有时候赌得相当大。高伯逸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被那些人抓起来当“猎物”。
毕竟这年头,无论是南朝的梁国还是北朝的北齐或北周,上层人士都酷爱田猎,也不分什么胡人汉人,只要是权贵,都能让他喝一壶。
正当高伯逸缓慢退进树林,打算逃之夭夭的时候,他看见有一只长着角的公鹿,敏捷的闪避了一左一右两支箭矢,直接朝着自己飞奔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