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整的跟你没打算偷袭一样。”秦怀玉趾高气扬的蔑视了程怀默一眼,“小时候偷袭我那么多次,可算是找回一次场子了!”
程怀默哼哼两声,悻悻然落座,却没再去揉搓丝绸,虽说手感不错,但哪有偷袭来的快乐?
“让大哥见笑了,这是我们小时候常玩的游戏,啪的一下能扎人一机灵,就是隔老大一会才能再扎一次,间隔时间短了没啥效果。”秦怀玉志满意得的给晋宇解释。
静电嘛,有钱人的快乐就这么朴实无华,穷孩子体会不到。自己庄子上的庄户现在日子过得比以往好了很多,但孩子们也就比以前穿的干净、整齐了些,依旧是麻布,还达不到人人穿绢的地步,若是有哪个小家伙不开眼找些绢布搓手仫麻哒,也就男女混合吊打,三五天不能下床。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教育出的娃极少有叛经离道的,你说奇怪不奇怪?
“就跟干那事似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第一次量多,第三次就没了。”程怀默指着绸布,嘿嘿一笑,“这揉绸布就跟吃虎狼药一般,嘿,猛搓一阵又行了!你说怪不怪?”
“若是左公九泉之下知道他的话让你这么糟蹋,会不会气的爬出来找你茬架?程叔叔若是知道你如此乱用经典,会不会再抽你一顿?”晋宇指着程怀默,笑骂道。
“嘿嘿。”程怀默朝晋宇笑笑,转头看向秦怀玉就变了脸:“笑个屁,没点眼力价,没听大哥刚问你为啥用棉布合适?”
秦怀玉趾高气昂的朝程怀默哼了一声,才跟晋宇解释道:“自从小弟接了棉花的差事,认真对比过两种布匹的差异。绸布结实不假,但也不吃力,稍微大点揉搓,就非常容易起皱、挂丝、倒丝;另外拉伸性差,暴晒后容易脆化,若是依大哥说长久户外使用,恐怕时间长了会直接破裂;再就是保存的问题,潮湿了发霉,通风了招虫,反正挺难伺候。棉布这几个方面比绸布都要好很多。”